卧式承压热水锅炉有哪些使用要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查验证明(安全功能监督查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获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状况书面奉告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奉告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存案,奉告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检验。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查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查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整体检验。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检验后,使用单位有必要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转。锅炉运转有必要由经培训合格,获得《特种设备工作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有必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准则、六项记载。
6、锅炉的查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查验,未经安全定期查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查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查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禁止将卧式承压热水锅炉安装为卧式承压热水锅炉使用。禁止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